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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两界供应商,从大唐开始制霸全球! > 第64章 红薯,拯救黎民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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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嘶……”

    程咬金一口干了二两白酒。

    霎时,一张澎湃的大脸红了个通透。

    可现在,程咬金却眯缝着眼睛,在回味这浓浓的酒意。

    “二郎,你也尝尝,这酒回味无穷啊!”

    李二其实早就在打量这酒了:

    “此酒竟是如此清澈,无有一丝浑浊,最难得的竟是这酒香味如此浓烈香醇。”

    接着,他并没有像程咬金那样一口饮尽。

    而是浅浅的呷了一口。

    双目微微闭合,细细的体味着那香醇的酒意。

    浅浅的酒液顺着喉咙下咽,随之有一种淡淡的灼热感传来。

    紧接着这股热流遍布全身,身子仿佛都活泛开了。

    这是一种极其特别的感觉。

    “当真是好酒啊!”

    李二瞪大了眼睛,忍不住赞叹一声。

    跟着就催促问道:

    “庄贤弟,此酒何名?”

    庄舟脱口说:

    “这叫二锅头。”

    李二皱了皱眉头:

    “这名字俗气了些,不过酒却是极品。”

    “就是就是,这才是男人该喝的酒,以前喝的都像是水了。”

    程咬金骂骂咧咧的说着,又把杯子递了过来:

    “庄老弟,再给我整一杯。”

    庄舟没做反驳,又给他满了一杯酒。

    端起酒杯,碰了一下,三人一起边吃边喝。

    不多时,一瓶二锅头也差不多见底了。

    除去庄舟和李二各自喝了一杯,剩下的全给程咬金抢过去喝了。

    算下来程咬金差不多干了六两白酒。

    可这家伙,完全没有尽兴,反而还勾起了肚子里的酒虫。

    “庄老弟,那啥……还有二锅头吗?”

    程咬金有些意犹未尽。

    “没了!”

    庄舟摊了摊手:

    “这次我就带了一瓶,你要想喝,下次到我店里来买,过两日就有货了。”

    “诶!这可真遗憾,我酒劲儿刚起呢,这就完了!”

    程咬金满是不甘,抄起筷子又往盆子里夹起一大块粉蒸肉。

    直接一口放进嘴里,接着啊呜啊呜的咀嚼起来。

    “庄贤弟,此乃何物?”

    李二又夹起粉蒸肉下的一块红薯,仔细辨别了一眼,确认自己不认识。

    可这玩意,他刚才已经吃了。

    软糯糯的,还很甜。

    一口下去,就有那种满足的饱腹感。

    “这个啊,这叫红薯。”

    庄舟其实已经是微醺状态了。

    没法子啊,他喝酒不行,顶天四两白天,必翻车。

    “这红薯是什么果实?”

    “这是长在地里的,对啊,你们这边还没有,等下……”

    庄舟记得拿过来的红薯还没有用完,晃晃悠悠的起身去拿了一个。

    “呐,就这玩意。”

    庄舟将一个紫红色的红薯递给李二,又解释说:

    “这就是红薯,去了皮,可以直接生吃,当然,最好的还是煮熟了吃,很甜。”

    “另外,还可以晒成红薯干,放几个月都不会坏。”

    “什么?!”

    李二当即震惊了,拿着手中的红薯不断的查看。

    嘴里还在不断喃喃念叨:

    “此物竟然如此神奇?”

    “对啊!而且这红薯产量也很高,一亩地大概能产三四千斤,用你们的话说,就是二十石(dàn)左右。”

    庄舟这些日子里还是学习了不少知识,比如这初唐一石大概是120斤。

    “亩产二十石?”

    李二骇然。

    要知道,自他登基亲政以来,无时无刻都在想如何让老百姓吃饱的问题。

    现在虽然已经不是开国之初那样艰苦,可老百姓依然缺吃少穿。

    尤其是这吃的东西,完全不够。

    倘若这红薯能亩产二十石,那是李二想也不敢想的事。

    小小个红薯,完全可以拯救黎民苍生啊!

    “阿丑,你听见庄贤弟说的没有,这红薯产量竟是如此之高?”

    程咬金当然早听到了,也是满脸的疑惑:

    “庄老弟,这红薯真能亩产二十石,没吹牛?”

    庄舟想了想说:

    “这肯定跟土地的瘠薄有关系,土质好的还不止二十石,当然,土质差的估计也就十几石,反正产量肯定不低的。”

    “够吃了!”

    李二欣喜笑道:

    “只要能亩产十石就完全够吃了,庄贤弟,这红薯可是能够拯救黎民苍生啊!”

    亩产十石,还能保存几个月不坏,行军打仗时完全可以用来作为军粮。

    庄舟点点头,尴尬一笑。

    这两个家伙怪怪的。

    管他呢!

    反正我只是过来长安做生意的。

    这黎民苍生跟我也没啥关系!

    “对了,我观庄贤弟谈吐不凡,门口牌匾上的字体也是飘洒华丽,想必读过书吧?”

    这一个二个的,怎么都很关心我读没读过书?

    看来这个时代很看重读书人啊!

    “不瞒秦兄,我幼时跟着家父四处行商,也曾识文断字,勉强算个读书人吧!

    至于师承何派就谈不上了,门口牌匾上的字,其实是我托一个友人所作,登不得大雅之堂,见笑了!”

    庄舟又把先前说过的话,再次说了一遍。

    可李二听了眉头却是紧皱起来:

    “庄贤弟既是读书人,为何不考取功名,如今朝堂开科取士,正需要庄贤弟这样的读书人入仕为官,而却偏要做商贾呢?!”

    说着,他满是不解的盯着庄舟,想要知道他的答案。

    庄舟显然听出了对方对商贾的轻视。

    没法子啊!

    所谓士农工商,商人连农民都不如,是排在最后一位的。

    想了想,庄舟说:

    “我这个人懒得很,不想做官,更没什么匡扶社稷的抱负,只想着做点小买卖,过点小日子。”

    李二瘪了瘪嘴,这特么也是我想要的日子好吧!

    只是没有法子才做了这皇上啊!

    接着只听庄舟继续说道:

    “你说说,这人活着都是一辈子,干嘛要那么累,简简单单的不挺好吗?”

    “……”

    李二愣了一下,很扎心啊!

    其实这也不怪庄舟会这样想。

    他出生在和平年代,自幼接受的思想就是这样。

    不可能一天天喊着匡扶社稷吧?

    会被当作神经病的。

    再说了!

    他读书只是为了能找到一份好工作,有个稳定的收入。

    说到底还是为了过小日子。

    而这个年代呢!

    那就不一样了。

    读书则是为了入仕做官,施展毕生抱负,为朝廷效力,为皇帝尽忠。

    可庄舟尽哪门子忠啊!

    而且他才不会去干这样的傻事。

    “庄老弟,你这年纪轻轻的,不思进取啊你!”

    程咬金吸溜着排骨,帮衬着自家陛下说话。

    庄舟反驳道:

    “如今这天下海晏河清,当今皇上又是千古一帝的圣君,我作为一个平头老百姓,只想过好自己的小日子,难道有错吗?”

    这番话听起来怪怪的,可程咬金却是无法反驳。

    只能说,这马屁拍得十分有水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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