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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哈利波特之晨光 > 第十四章 恶棍还是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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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是老傻瓜海格,在莉塔基斯特的报道登报后也消失了一段时间。他那个时代魔法生物和人类杂交所生的混血生物遭到的歧视比波莫娜所处的时代还要严重得多。

    不是一个时代的人永远都无法理解芙蓉以混血媚娃的身份出现在霍格沃兹,还被男生疯狂追求造成的影响。

    那感觉难以用语言形容,非要描述的话就是天塌地陷、这个世界已经疯了,芙蓉的出现颠覆了她的认知,她从没想过可以像芙蓉一样被人瞩目。

    从小被德斯利家虐待的哈利可能也是这个感觉,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是个大名人,结果一踏入魔法世界就被人当成了救世主,她的大脑停止了思考小说

    赫夫帕夫守则九十九条,想不通就不要想,自有人会,然后她就把思考的事都给了西弗勒斯斯内普,他让她干什么她就干什么,那个时候校长正在处理福吉以及其他来参观比赛的客人,忙得不可开交,邓布利多在大事上又一向信任斯内普,最终结果就是他把一切都给搞砸了。

    波莫娜问过他,他那个时候在想什么?

    他说他什么都没有想,自己想干嘛就干嘛,即使他差点把自己的命给玩丢了。

    街上到处都是傲罗,由于破釜酒吧这个公共壁炉出口损坏了,离破釜酒吧最近的一家店帕特奇坩埚店成了临时的公共出口。对角巷很早以前是肉铺街,肉在太阳暴晒下很快就会变质,所以街道两旁的建筑修很近,保证彼此的阴凉能遮住对方的肉。

    街道那么窄幻影移形会很危险,来逛街的人少了,邮购明显变多了,猫头鹰扑扇着翅膀从她们的头顶飞过,戴着帽子的好处这时明显了,阿斯托尼亚要时刻小心自己的金发不粘上鸟粪,她和白金马尔福真的很配,站在一起就像是一副唯美的画。

    马尔福家的别墅缺少文具,从变换墨汁文具店购买了大量的墨汁、羊皮纸和羽毛笔之后波莫娜总算找到了一点理性的光辉。

    她不能再跟上次他从北海回来之后一样五天足不出户了,麻瓜界发生了那么大的事她都不知道,长此以往下去她会下地狱的。

    预言家日报的总报社就在这条街上,距离丽痕书店并不远,在第二次马尔福一样了。

    她感觉到很冷,是死亡刺骨的阴寒,就像上次在西藏的山谷里一样,她不敢生活,一个人肯定会被冻死,两个人拥抱着感觉很暖和,她只是想活下去,不变成和莉莉波特一样冰冷的尸体而已。

    在东方的历法里,2005年的1月5日是小寒,代表冬季正式开始,是一年中最寒冷的日子。

    冬至时太阳日照时间最短,北半球得到阳光最少,但气温和日照时间并没有直接关系,它只会影响树木的年轮,冬天的年轮总会比夏天窄一些,黑暗和寒冷不适合植物生存

    只有魔鬼网这种魔法植物除外,它们将路过的动物勒死,当它放弃挣扎全身放松后然后任其腐败,分解过程中产生的养料可以供它继续生存。

    除了要记太阳历,波莫娜还养成了记月历的习惯,魔药教授也一样,他的魔药有时需要配合月相来熬。在那个国际巫师联合会的永久驻地他们碰上了一个来自蒙古的巫师。

    卡巴这种动物原本是日本很多,可是蒙古也渐渐多了起来,这一点和神奇动物书上写的并不一致。哈利波特曾在课堂上质疑他,认为他没有看过神奇动物在哪里那本书,老蝙蝠差点被那个长得像詹姆波特的小子气死。

    因为西弗勒斯解释不上来,他就被当成了傻瓜,同样波莫娜要是解释不清哈利的蛇佬腔是怎么回事她一样会被别人嘲笑。

    要挑战公知没那么容易,那需要无比的勇气,波莫娜可不想跟布鲁诺一样上“火刑架”。

    阿斯托尼亚用不在意别人眼光的办法坚持和食死徒德拉科马尔福在一起,她已经比世上很多被舆论左右思维的人要好很多了。

    你控制不了别人的嘴,西里斯都被世人传成是为了谋杀哈利而逃出阿兹卡班的,亚瑟还把这种消息告诉孩子,他在传话前辨别过这些传言的真伪么?

    在购买了德拉科应该需要的东西后,波莫娜带着格林格拉斯小姐向韦斯莱把戏店走去。

    她喜欢和亚瑟当朋友,却不喜欢跟他一起干活,“工作”还是西弗勒斯这种脑子清醒的人更值得信任,前提是他不把个人感情带到工作里,否则他就跟亚瑟一样是个到处惹麻烦的“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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